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地方税务工作的决议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地方税务工作的决议 #

2003年11月28日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对《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省地方税务机关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评议,人大常委会第五、六次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省地方税务机关自查自纠、整改情况的汇报。会议对省地方税务机关积极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和各项税收政策、推进依法治税、保持税收稳定增长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要求全省地方税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保障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一、提高认识,正确处理依法征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地方税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税收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职能。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既要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公平税赋,又要政策扶持,涵养税源,促进发展。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建立稳定增长的税收收入良性机制,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财力保障。

二、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地方税务机关要针对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从建立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入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咨询制度,深化税法普及,组织开展多种行之有效并深受纳税人欢迎的宣传培训活动,增加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法制意识,建立健全公开办税、文明办税、法律救济、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大力推行公开办税、文明执法、改进纳税服务手段,依法规范税收秩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完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建立健全严密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制约监督,依法规范税收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和协调,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办税,真正将税收征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强化基层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基层建设是地税执法工作的基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地税机构改革和税收征管改革,按照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和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原则,对基层税所进行合理布局,优化配置。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基层税收征管水平,要抓住国家加快“金税工程”建设的机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大对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加快基层设施和网络建设,搞好税收信息软件的开发和应用,促进地税信息化建设和征管水平迈上新台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地税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要认真抓好地方税务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对税务干部的税收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要加强廉政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制止公务活动中的奢侈浪费行为,有效防止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树立税务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税收执法环境。税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关心和支持地方税务工作,促进地税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工商、金融、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地税机关的协作配合,防止漏征漏管,严厉打击偷、逃、抗、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整顿税收秩序。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我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